关于开展第十五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校内竞赛的通知
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、四中全会精神,进一步引导广大高校学生努力培养科学精神和科学态度♻️🌌,积极学习科学知识和科学方法,踊跃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,我校将于2016年6月—2016年12月开展第十五届“挑战杯”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校内竞赛,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。
一、竞赛介绍
“挑战杯”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(以下简称“挑战杯”竞赛)至今已成功举办十四届。竞赛创办以来🍛,始终坚持“崇尚科学🍸、追求真知📆🧘🏿♂️、勤奋学习👨🏿🚀、锐意创新、迎接挑战”的宗旨,在推动广大高校学生参与学术科技实践♻、发现和培养创新型人才、深化高校素质教育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,集中展示了高校的育人成果👨🏭,体现了鲜明的导向性🎿、示范性和群众性,在高校和社会上产生了广泛、良好的影响🐬。
二、申报对象
全校全日制专科生🥥、本科生、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(均不含在职研究生)都可申报作品参赛。学生可按自然科学学术论文、哲学社会科学类学术论文和调查报告(限定在哲学、经济🧜🏻♀️、社会😺🤘🏽、法律、教育、管理6个学科)🤌🏻、科技发明制作三类作品申报参赛。其中,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作者仅限本✥、专科学生参赛🚾。科技发明制作类分为Ⅰ🍺、Ⅱ两类:Ⅰ类指科技含量较高、制作投入较大的作品🙋🏽;Ⅱ类指投入较少,且为生产技术或社会生活带来便利的小发明🧑🏽🌾、小制作等❔🧑🏿。
三🕙、作品要求
申报参赛的作品必须是2014年7月1日以后开展的学生课外学术科技或社会实践成果,可分为个人和集体申报作品。申报个人作品的申报者👱🏽♀️,必须承担申报作品60%以上研究工作,作品鉴定证书🦴、专利证书及发表的有关作品上的署名均应为第一作者,合作者必须是学生且不得超过2人;凡作者超过3人的项目,或不超过3人但无法区分第一作者的项目🏄♂️🚵🏿♀️,均须申报集体作品。集体作品除填写集体作品名称外🏄🏻♂️,还要注明1位学生为集体项目的代表,集体作品作者必须均为学生,且集体作品总作者数不得超过6人🤷🏻♀️。凡有合作者的个人作品或集体作品🍡,均按学历最高的作者划分为专科生、本科生和硕士研究生或博士研究生作品🧑🏽。
毕业设计和课程设计(论文)、学年论文和学位论文、国际竞赛中获奖的作品、获国家级奖励成果等均不在申报范围之列👩🏿🍼。
四、申报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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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六年五月